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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社保补贴

编辑:管理员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于:2019-03-20 浏览次数:

创业社保补贴

(一)补贴对象

大学生以及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民在锡首次成功创业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可申请享受创业社保补贴。

(二)补贴标准

创业对象以用人单位形式参保的,按单位为创业人员所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创业对象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的,按其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金额的50%给予社保补贴。创业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已享受的其他各类社保补贴)。

(三)申报材料

1.《无锡市创业社保补贴申请表》(附件3);

2. 创业实体注册登记证书;

3. 身份证;

4.如属下列对象另需:①高校在校生或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毕业证②大学生村官提供区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转业证或退伍证。

(四)申领流程

1.创业补贴对象自符合申请条件之日起一年内,携带申报材料按季向区人社部门或街道(镇)人社所提出申请。

2.区人社部门按相关规定审核。具体审核及资金拨付规定,同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办法。

 

 

锡人社发〔2018〕11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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