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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实体注销社保补贴

编辑:管理员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于:2019-03-20 浏览次数:

创业实体注销社保补贴

(一)补贴对象

对企业骨干、小微创业者、大学生、科研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农民,首次在锡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起3年内,且经营期间正常纳税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创业实体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为期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灵活就业形式参保缴纳的养老、医疗保险费金额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三)申报材料

1.《无锡市创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2.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注销核准通知书;

3. 身份证;

4. 纳税证明;

5. 如属下列对象另需:①高校在校生或毕业生提供高校学生证或毕业证②大学生村官提供区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③科研人员提供副高级以上职称证书④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海外学历认证证书⑤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转业证或退伍证。

(四)申领流程

1.补贴对象自符合申请条件之日起一年内,携带申报材料按季向街道(镇)人社所提出申请。

2.区人社部门按相关规定审核。具体审核及资金拨付规定,同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办法。

 

锡人社发〔2018〕11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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