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管理员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于:2019-03-20 浏览次数:
(一)补贴对象
经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可申请享受创业基地服务补贴。
(二)补贴标准
每年年初对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进行综合评估,对工作成效明显,综合评估达到90分及以上的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可按照市级按每月不高于6000元,省级及以上按每月不高于1万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基地服务补贴。
(三)申报材料
1. 《无锡市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活动方案申报表》(附件5);
2.《无锡市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资金申请表》;
3.活动相关证明材料及费用票据。(合同:场地、宣传、茶歇复印件)
(四)申领流程
经评估合格的补贴对象举办公益性活动前需通过区、市两级人社部门审核。活动结束后申领流程如下:
1.补贴对象携带材料于活动结束后的次月向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区人社部门在当月完成初审报市人社部门。
2.市人社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在市人社部门网站上公示7日,公示后无异议的,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资金。